教師資格國考小學《綜合素質》模擬題及解析(6)由安徽教師考試網整理發布,歡迎關注安徽教師考試官方微信(公眾號:jszycn),免費下載筆試、面試備考資料。
一、單項選擇題(每小題只有一個正確答案)
1.對童年期的學生,在教學內容上應多講一些比較具體的知識和淺顯的道理;在教學方法上,多采用直觀教具。這體現了教育要適應兒童身心發展的( )特點。
A.穩定性 B.階段性 C.不平衡性 D.個別差異性
2.兒童認知和思維的發展遵循先具體后抽象的規律,這反映了兒童身心發展的( )。
A.階段性 B.不平衡性 C.順序性 D.個別差異性
3.機體某--方面的機能受損甚至缺失后,可以通過精神力量、意志、情緒狀態對整個機體進行調節,幫助人戰勝疾病和殘缺,使身心依然得到發展。這表明個體身心發展具有( )。
A.順序性 B.不平衡性 C.互補性 D.個別差異性
4.小學四年級新上任的班主任劉老師經過一個月的觀察,總結了班里每個學生的特長,并據此展開有針對性的教學,劉老師的做法體現了尊重個體身心發展的( )。
A.互補性 B.階段性 C.不平衡性 D.個別差異性
5.趙老師在一次家訪中跟小軍的父母說到小軍雖然個子很高,但依然不成熟,這體現了個體身心發展的( )。
A.互補性 B.階段性 C.不平衡性 D.個別差異性
6.學校派張老師參加省里組織的骨干教師培訓,但按學校的相關規定,應扣除張老師500元的績效工資。學校的這項規定( )。
A.節約了辦學成本 B.加強了經費管理 C.體現了按勞取酬 D.侵犯了教師權利
7.某縣教育行政部門為推進當地教育發展,決定設置一批重點學校并給予財政、師資等方面的大力支持。下列說法正確的一項是( )。
A.設置重點學校有利于提高教育發展水平
B.設置重點學校有利于打造本地教育品牌
C.縣級教育行政部門無權設置重點學校與非重點學校
D.省級教育行政部門有權設置重點學校與非重點學校
8.學生李某因在上課時嬉戲打鬧,被班主任罰打手心30下。班主任的這種做法( )。
A.正確,有利于維護課堂教學秩序
B.錯誤,不能對學生實施體罰或變相體罰
C.正確,這是教師懲戒學生的權利
D.錯誤,對學生的體罰應當適度
9.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應當立足于( )。
A.教育和保護 B.教育和處分 C.預防和懲戒 D.保護和管教
10.王某和鄭某都是年滿十周歲的小學生,兩人在課間爭吵扭打,老師未能及時制止,王某不慎擊中鄭某耳部,導致鄭某失聰。在此事件中應當承擔責任的是( )。
A.鄭某及其監護人 B.王某和學校 C.鄭某和學校 D.王某和其監護人
【參考答案】
1.B
【解析】題干中描述在童年期要講解具體的淺顯的知識,要采用直觀教具,這說明要遵循童年期的年齡特征,所以是遵循了階段性。故本題選B。
2.C
【解析】兒童身心發展的規律性,就是在兒童隨其年齡增長,身體和心理變化而普遍存在的特點。在兒童的發展過程中,無論其身體的發展和心理的發展,都表現出一種穩定的順序,即發展的順序性。例如,兒童身體發展方面,就整體結構的發展而言,其順序是頭部首先得到發展,而后是軀干和四肢的發展。兒童的認知和思維能力的發展,遵循著先具體后抽象的順序。故本題選C。
3.C
【解析】互補性指的是個體某一方面機能的缺失可以通過其他方面的超常發展得到補充。精神力量、意志情緒狀態等心理機能的超常發展可以彌補生理機能的缺失,這體現了個體身心發展的互補性。故本題選C。
4.D
【解析】由于個體身心發展存在個別差異性,因此教育必須因材施教,充分發揮每個學生的潛能和積極因素。題干中劉老師的做法正體現了這一點。故本題選D。
5.C
【解析】小軍身高方面已經成熟,但心理不成熟,這體現了不同方面在不同發展時期具有不平衡性。故本題選C。
6.D
【解析】張老師參加省里組織的骨干教師培訓是在行使教師的進修培訓權,扣除張老師500元績效工資的做法,侵犯了教師的權利,所以是錯誤的。故本題選D。
7.C
【解析】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第二十二條規定,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教育行政部門應當促進學校均衡發展,縮小學校之間辦學條件的差距,不得將學校分為重點學校和非重點學校。題干中該縣教育行政部門的行為不符合這一條規定,故本題選C。
8.B
【解析】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第二十九條規定,教師應當尊重學生的人格,不得歧視學生,不得對學生實施體罰、變相體罰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嚴的行為,不得侵犯學生合法權益。
9.A
【解析】根據《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二條的規定,預防未成年人犯罪,立足于教育和保護,從小抓起,對未成年人的不良行為及時進行預防和矯治。故本題選A。
10.B
【解析】根據《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第十條的規定,學生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違反社會公共行為準則、學校的規章制度或者紀律,實施按其年齡和認知能力應當知道具有危險或者可能危及他人的行為的,應當依法承擔相應的責任。案例中的王某年滿十歲,應該對其造成鄭某受傷的行為承擔主要責任。同時,依據《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第二十八條,未成年學生對學生傷害事故負有責任的,由其監護人依法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由于王某只有十歲,其造成的損害應由其監護人承擔賠償責任。此外,《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第九條第十款規定,學校教師或者其他工作人員在負有組織、管理未成年學生的職責期間,發現學生行為具有危險性,但未進行必要的管理、告誡或者制止的,學校依法承擔相應責任。題目中的老師面對學生課間的爭吵扭打行為沒有及時制止,學校對事件承擔次要責任。故本題選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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